湖北民族學院科技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01:54:55湖北民族學院科技學院
湖北民族學院科技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面向全國招生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校名為湖北民族學院科技學院;國標代碼為13250。
第三條學校為湖北民族學院按新機制和新模式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主管部門是湖北省教育廳。
第四條學科門類: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法學、管理和教育等八大學科。
第五條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湖北民族學院科技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湖北民族學院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學校校址:湖北省恩施市學院路39號,郵編:445000。
第七條校園占地面積500多畝,學校建筑面積23余萬平方米,與湖北民族學院校園相連成片,資源共享。教學儀器設備3440.84萬元,館藏圖書40.68萬冊。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學校根據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成立由主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其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或實施細則;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錄取規則,不做誤導考生和家長的宣傳和承諾;
4、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5、貫徹落實招生政策,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在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下規范的組織錄取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6、對錄取的新生進行資格復查;
7、協助有關省招辦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所有招生專業均不受男女比例和民族限制,即漢族考生和少數民族考生享有同等的報考錄取權利,對少數民族考生按有關省招辦規定的優錄政策錄取。
第九條所有專業不限外語語種。
第十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進校三個月內學校對其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退學。
第十一條實行異地遠程網上錄取,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考生所報學校志愿和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身體受限或單科成績受限者除外)。
第十二條堅持優錄原則,嚴格按各省(市、自治區)優錄政策執行。錄取進入專業時,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隊,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進第二個專業志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高考成績總分相等或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和按教育部規定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各省招辦投檔以后,我院一般會與考生進行電話聯系,征求考生就讀意向,請考生準確填寫高考錄取聯系方式,如有變更須及時與學校招辦取得聯系,以免影響錄取。
第十三條藝術類考生,各省聯考所涉及到的專業,只要取得所在省(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聯考合格證即可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愿,各省聯考未涉及到的專業,我校認可相應省招辦所指定學校的專業考試合格成績。考生憑“專業考試合格證”及“文化考試準考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在專業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根據投檔情況擇優錄取,所有藝術專業文理兼收。
第十四條體育類考生,各省聯考所涉及到的專業,只要取得所在省(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測試,成績合格即可填報我校體育類專業志愿,考生憑“專業考試合格證”及“文化考試準考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在專業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根據投檔情況擇優錄取,所有體育專業文理兼收。
第十五條凡按志愿錄取或征求意見后本人同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換錄、不退檔、不轉學。
第十六條凡入學注冊后,無正當理由一律不得轉學。
第四章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第十七條學校設立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省政府獎學金3000元、學校特等獎學金5000元、學校甲等獎學金1000元、乙等獎學金500元、丙等獎學金300元。
第十八條學校建立有以“獎、貸、減、免、勤、資、補”為主要內容的多元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學校設立足額的勤工助學崗位,積極爭取社會援助和捐資助學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五章其他
第十九條招生專業、學制及收費標準(見下表):
本科
專科
專業
科類
學制
學費
專業
科類
學制
學費
漢語言文學
文理
4年
10000
新聞采編與制作
文理
3年
6000
廣播電視新聞學
文理
4年
10000
計算機應用技術
文理
3年
7000
編輯出版學
文理
4年
10000
電氣自動化技術
文理
3年
7000
信息與計算科學
理工
4年
10000
護理
(女生身高1.55m以上,男女兼收)
文理
3年
7000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工
4年
10000
醫學檢驗技術
文理
3年
7000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理工
4年
10000
市場營銷
文理
3年
6000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理工
4年
10000
財務管理
文理
3年
7000
環境科學(環境質量評價與污染防治)
理工
4年
10000
國際經濟與貿易
文理
3年
7000
化工與制藥
理工
4年
10000
城鎮規劃
文理
3年
7000
臨床醫學
理工
5年
13000
建筑工程技術
文理
3年
7000
護理學
(女生身高1.55m以上,男女兼收)
文理
4年
10000
工程測量技術
文理
3年
7000
中藥學
理工
4年
10000
應用英語(商務英語)
文理
3年
7000
中西醫臨床醫學
文理
5年
13000
公共事務管理
(行政、企業管理)
文理
3年
6000
市場營銷
文理
4年
10000
旅游服務與管理
文理
3年
7000
財務管理
文理
4年
13000
法學
文理
4年
10000
生物工程
理工
4年
10000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理工
4年
10000
園林
文理
4年
10000
英語(教育、商務、旅游)
文理
4年
10000
社會體育(體育教育、民族傳統體育)
體育
4年
10000
音樂學
藝術
4年
14000
美術學
藝術
4年
14000
藝術設計
藝術
4年
14000
舞蹈學
藝術
4年
14000
社會學
(社會工作)
文理
4年
10000
民族預科班
文理
1年
10000
第二十條收費說明:專業不同,收費各異,依據國家收費政策和省物價局審核批準的收費標準確定。代收費項目按湖北省關于高校代收費的統一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公寓住宿收費標準:學生每年收取住宿費A標準1200元、B標準1000元、C標準800元。
第二十二條學校招生部門:湖北民族學院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718-8438998(招辦、傳真);15272222225(招辦);
0718-8438518(院辦);13971895908(祝老師);13872715661(曾老師);0718-8435288(覃老師);0718-8435898(劉老師);0718-8435600(鄧老師);0718-8438198(李老師);0718-8438118(楊老師);0718-8435006(周老師);
0718-8435818(張老師)
第二十三條招生信息咨詢網站:
①本校網址:http://www.hbmykjxy.cn
②湖北招生信息網:http://hbmykjxy.zsxx.e21.edu.cn
③E-mail:kjxyzb@163.com
④QQ:729584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