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2019年語言類保送生招生簡章(2)
2019-01-10 11:30:42中國高校之窗
四、錄取程序
1.材料初審:
學校會對保送生資格材料進行審查與復核。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將于2月28日前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2.測試:
測試時間:2019年3月3日(周日)上午8:30開始
測試科目:英語筆試、口試
成績分值:筆試滿分100分,口試滿分100分。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0.6+口試成績×0.4
(綜合成績總分100分)
測試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上川路995號
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等事宜將于考前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3.錄取:
(1)在考生筆試和口試成績分別達到學校要求的前提下,招生辦公室根據學生的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并報我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
(2)對符合預錄取條件的學生,我校將寄發《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預錄取通知書》,并對預錄取的學生按各省市高招辦的要求辦理相關審核手續。
(3)學校會按教育部文件規定的時間將預錄取名單在本校招生信息網對社會公示,并按要求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4)經公示無異議并報學生所在省(區、市)招生機構審核合格后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學校收到考生所在省市高招辦寄發的保送生錄取名冊后,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
五、監督機制
1.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考核及錄取原則,做好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
2.我校2019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學校紀檢監察處對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和檢查。
3.我校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實行考試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參加考試,參與命題與閱卷(評分)的專家須主動申請回避。否則如經舉報核實,將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
4.保送生所在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和申請,推薦和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推薦及錄取資格。
六、其它須知
1.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外語類保送生入學后一律不得轉專業。
2.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弄虛作假等違規情況,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3.本簡章發布后,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政策若有調整,學校將按照教育部調整后的政策作相應調整。
4.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咨詢電話:021-50218552
投訴、監督電話:021-50218636
學校招辦網站:http://zhaosheng.lixin.edu.cn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招生辦公室
二O一八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