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4)
2019-04-06 17:01:52網絡整理
(四)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1.普通類
總成績(650分)=文化考試成績(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350分)
2.對口類
總成績(650分)=文化考試成績(300分)+技能測試成績(350分)
3.民航服務類專業
總成績(650分)=文化考試成績(300分)+專業測試成績(350分)
☆文化考試分數折算
提高英語科目在文化考試中的權重,降低數學科目的權重,三科考試成績權重為:語文為1,數學為0.5,英語為1.5。(其他專業三科考試成績權重均為1)。
例如: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一名考生,若其文化考試原始成績分別為:語文80、數學80、英語90,則其文化考試總分為:80 + 80×0.5 + 90×1.5 = 255分。
☆專業測試(面試、體檢)分數折算
體檢結果分為“通過”和“未通過”兩項。體檢通過的面試分數乘以系數“1”;沒參加體檢,或體檢未通過的,面試分數乘以系數“0.6”。即:專業測試分數=面試分數×體檢結果系數(1或0.6)。
(五)各專業職業適應性(技能、專業)測試主要考察內容如下
專業名稱及類別 |
職業適應性(技能、專業)測試主要考察內容 |
物業管理(普通類) |
基本政治素質、思想道德修養、職業適應能力和綜合知識等 |
市場營銷(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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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營銷(汽車營銷)(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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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裝飾工程技術(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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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術(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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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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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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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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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電子技術(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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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控技術(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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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應用技術(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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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器維修(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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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器制造技術(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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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發動機裝試技術(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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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材料工程技術(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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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乘務(普通類、對口類) |
外形、氣質、體態、思辨能力、心理素質、親和力、溝通能力、普通話、英語口語、臨場應變能力、才藝、職業傾向等 |
民航空中安全保衛(普通類、對口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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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運輸類(中外合作辦學)(空中乘務) (普通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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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控技術(對口類) |
專業基礎技能、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個人行為素養、臨場應變能力、職業傾向等 |
數控技術(設備管理)(對口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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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材料精密成型(對口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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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設計與制造(對口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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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對口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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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對口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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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對口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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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術(對口類) |
八、考試費用
報名考試費130元。考生可網上報名時交納,也可在領取準考證時交納。
九、考試地點
成都市龍泉驛區車城東七路699號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十、考試時間
(一)3月29日9:30-16:30考生領取準考證。
(二)3月30日9:00-11:30文化考試。
(三)3月30日13:30-18:30及3月31日8:30-16:00考生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進行職業適應性(技能、專業、特長)測試。
(四)考生參加文化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技能、專業、特長)測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
(五)填報民航服務類專業志愿的特長類考生須參加特長測試和民航服務類專業的專業測試。
十一、錄取
(一)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分類別(普通類、對口類和特長類)劃定文化考試成績合格線,分專業劃定專業職業適應性(技能、專業)測試成績合格線(特長類分特長項目劃定特長測試成績合格線),并分專業劃定考試總成績合格線。
(二)錄取規則
1. 普通類、對口類在文化考試成績、所報專業職業適應性(技能、專業)測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專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職業適應性(技能、專業)測試成績高的考生;若職業適應性(技能、專業)測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數學成績。
2.特長類在文化考試成績及特長測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分項目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若特長測試成績相同,則比較文化考試成績;若文化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數學成績。報考民航服務類專業的擬錄取特長類考生未達到該專業的專業測試合格線則調劑至其他專業。
(三)考生必須參加文化考試和相關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
(四)普通類及對口類各專業錄取人數不超過該專業參加考試人數的70%。
(五)若出現專業計劃或計劃類別報考不平衡,學校按照實際參考情況在計劃范圍內進行專業計劃及計劃類別的調整,報學校招生委員會批準后執行。若單招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學校在四川省的當年普通高校統招計劃。
(六)各專業錄取最低分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首頁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擬錄取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可以申請放棄錄取。申請放棄錄取的考生須在4月8日16:00之前由本人將考生及家長簽字的放棄錄取申請書和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送達至學校招生就業處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放棄錄取申請。
(八)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申請放棄錄取,則在該專業未錄取的合格線上考生中,擇優遞補錄取。
(九)免試。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免試進入對口類相應專業學習。經學校認定后,按擬免試錄取名單公示7天,隨學校其余擬錄取名單一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單招報名,須于3月29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申請表》。在辦完免試手續并正式錄取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我校的單招考試。
申請免試的考生須于2019年3月15日前電話聯系學校招生就業處,聯系電話:028-88459388 88459389。
十二、時間安排
(一)2019年3月3日前,招生宣傳。
(二)2019年3月3日8:00至15日18:00,考生在四川教育考試院網站報考我校(www.sceea.cn)。
(三)2019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陸我校網站填報專業志愿,進行報名確認,繳納報名費用和打印《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報名表》。(www.cap.edu.cn)
(四)2019年3月26日18:00學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后,在官方網站公布基礎信息審核無誤的考生名單。
(五)2019年3月29日9:30-16:30,考生到學校交驗相關材料,領取準考證。
(六)2019年3月30日9:00-11:30,考生參加文化考試。
(七)2019年3月30日13:30-18:30及2019年3月31日
8:30-16:00考生按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進行職業適應性(技能、專業、特長)測試。
(八)2019年4月3日16:00,考生可在學校網站上查詢本人成績。
(九)2019年4月4日9:00-16:00,對成績有疑問需查分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到學校招生就業處登記查分,逾期不再受理。聯系電話:028-88459388。
(十)2019年4月6日至4月12日,在學校網站首頁公示各專業合格線、最低錄取分和擬錄取考生名單。
(十一)申請遞補錄取的考生于4月11日16:00前提交遞補申請,經我院審核通過進行遞補錄取。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2019年4月12日12:00前,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具體寄發時間以學院網上通知為準)。
十三、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經我校單招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認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四、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單招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高考統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高職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
(三)我校單招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也未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十五、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公布的為準,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十六、學校單招的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部 門: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地 址:成都市龍泉驛區車城東七路699號
郵政編碼:610100
電話及傳真:028-88459388 88459389
監督電話:028-88459362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sceea.cn
學校網站:http://www.ca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