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師范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7-04 11:49:22高考網整理
第十四條 特殊類型專業錄取規則
(一)體育類
按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術科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分高的考生;術科成績和文化分都相同,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二)藝術類
藝術專業成績以生源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為依據。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廣西考生的專業成績以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成績為依據。
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若未明確投檔規則時按以下錄取原則錄取。
1.音樂學、舞蹈學、動畫、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書法學專業
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高考文化分高的考生;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分都相同,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2.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
(1)廣西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專業測試且合格,廣西以外省份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組織的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類的專業測試統考或聯考且合格。未參加專業測試、統考或聯考或專業測試、統考或聯考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測試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和專業測試成績都相同,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專業測試成績/專業測試總分)×750×7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30%。
3.戲劇影視文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和專業成績都相同,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綜合分=專業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
第十五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規則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關于高水平運動隊投檔規定,投檔到我校后,根據運動項目分性別、位置或小項,按專項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項考試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分高的考生;專項考試成績和文化分相同,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二)優先錄取國際健將、運動健將和一級運動員的考生。
(三)我校教育學專業、土地資源管理專業、工商管理類、體育學類(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招生不安排分省分專業計劃,不認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
第十六條 定向招生錄取規則
(一)小學教育專業(全科教師)
1.面向廣西定向招生和培養農村小學全科師范生,畢業后按協議定向就業。考生必須屬于招生計劃中所列縣(市、區)戶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
2.實行本科提前批次單獨投檔和錄取,考生須在本科提前錄取批次志愿填報該專業。
3.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等部門的文件要求,由我校組織面試。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按照“生源地分數”優先錄取原則,根據招生政策和定向計劃,在面試合格考生中,根據高考總分按照地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分數的,優先錄取面試成績高的考生。
5.如果上級主管部門對該專業招生規定有調整,則以上級主管部門最新公布的政策為準。
(二)小學教育專業(壯漢雙語)
1.面向廣西定向招生和培養小學壯漢雙語教師,畢業后按協議定向就業。考生生源地為定向招生縣(市、區)的普通高中畢業生。
2.實行高職高專提前批次錄取,考生須在高職高專提前錄取批次志愿欄填報該專業。
3.按照高考文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對符合條件且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進行初選,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面試辦法,由我校組織面試。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面試成績高的考生;高考文化分(含加分)和面試成績相同,優先錄取語文高考文化分高的考生。綜合分=面試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
5.如果上級主管部門對該專業招生規定有調整,則以上級主管部門最新公布的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