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門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9 16:40:16陽光高考
天門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具體情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學校全稱:天門職業學院
學院國標代碼:14355 學院湖北招生代碼:C575
學院層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學制:三年
學校地址:湖北省天門市學院路特1號
畢業證書:學生達到畢業條件的,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莆膽{。
收費標準:我院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專業費:5000元/年;住宿費:1200-1400元/年。
第三章 組織機構
一、天門職業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監督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二、天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天門職業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條件
招生對象:2021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或參加湖北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的考生。
考試分數:達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身體條件: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一、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及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錄取的考生應填報有學院志愿,在各省(區、市)劃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當地省招辦的政策進行調檔。在考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按國家規定可增加分數和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的原則,分數再相同時按語、數、外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三、進檔考生專業嚴格按考生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的順序進行確定,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對有特殊專長考生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比例不超過當年該專業招生計劃10%。自主專業錄取后,不得調整專業。
四、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電話查詢;登陸學院網站查詢;寄發通知書等。
第六章 入學規定
一、新生入校后,學院在1個月內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招生條件或者有弄虛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憑有關證明,向學院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2周;逾期不報到或者未經請假超過2周不報到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新生戶口根據自愿可轉入學院所在地,是農業戶口的轉為非農業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