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04-15 23:27:46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現就做好2024年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報名工作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23〕74號)執行。
二、考試
。ㄒ唬┛荚嚳颇俊?荚囉晌幕n考試、職業技能考試兩部分組成。
文化課考試:語文、數學2門,單獨命題、單獨考試。擬報考有外語要求的學校、專業的考生,須先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一級(PETS—1)及以上級別筆試,獲得筆試合格成績后,方可報考相應專業。
職業技能考試:分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兩部分,共分17個大類。其中,機械類、計算機類、文秘類、化工(環保)類、藥學類、建筑類、烹飪類、旅游服務類、服裝類、財會類、電子與電工類、商業類、外貿類、醫學護理類、農藝類等15大類以及其他類(汽車專業)職業技能操作實行合格性考試,由省統一標準、市縣組織,藝術類、其他類(除汽車專業外)職業技能操作考試全省統一組織、分點實施。各類別職業技能理論知識考試全省統一組織,相應類別職業技能操作考試合格者方可報考,成績高考當年有效。
(二)滿分分值。語文、數學每門滿分為150分,職業技能滿分為300分,總成績滿分為600分。
語文、數學、職業技能理論考試均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職業技能操作考試中由市縣組織的合格性考試,考試合格按現行分值滿分計入總分;藝術類、其他類(除汽車專業外)操作考試以原始分計入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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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6月7日上午 | 語文 | 9:00—11:30 |
6月7日下午 | 數學 | 15:00—17:00 |
2.職業技能理論考試時間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高校招生職業技能理論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24〕2號)執行。
三、招生計劃
1個專業可按專業性質在2個類別安排招生計劃。計劃公布后,未經同意,高校不得擅自調整計劃。
四、志愿填報
。ㄒ唬┰O1個錄取批次,實行專業平行志愿?忌驹赣“專業+學校”組成,1所學校的1個專業作為1個志愿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30個專業志愿。不再設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定向招生等有特殊要求的少量學校、專業(類)經同意后可實行提前錄取。
。ǘ┌凑崭黝悇e(藝術類、其他類分專業考試類別,下同)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生源數少于計劃數的類別參考高考的平均錄取率劃定分數線。
(三)視平行志愿錄取情況決定是否征求志愿。
。ㄋ模└黝悇e志愿不能同時兼報,考生只能選擇1個類別填報。
。ㄎ澹┥暇考生填報志愿時間另行公布。填報志愿具體要求按普通高校網上填報志愿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錄取
(一)錄取工作7月上旬開始,7月底或8月初結束。
。ǘ╀浫〔环峙,按考生總成績,分類別實行專業平行投檔。投檔比例為1:1,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滿分為600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投檔。單科排列順序為職業技能、語文、數學。同一學校總分、文化總分和單科成績均相同時,再按志愿順序投檔。
六、考生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