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工貿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27 15:28:04網絡整理
武漢工貿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武漢工貿職業學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設立的民辦全日制普通專科層次的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條學校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錄取條件的考生。
第四條學校校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568號。
院校標識碼:4142012369。
第二章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學校成立學校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學校招生委員會其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招生相關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代辦。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開選撥、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學校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基礎上,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優先選擇第一志愿考生。新高考改革省份如無特殊說明,學校將執行該省投檔辦法。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市、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如無明確規定,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條學校招生無男女性別限制,外語語種為英語,不進行口試,學校對考生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其中,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等專業。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的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情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第十二條各專業學制均為三年。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等各方面達到專科畢業要求者,由武漢工貿職業學院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三條學校對優秀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家庭貧困的學生實行助學金制度,對要求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手續的學生提供方便。目前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第十四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等均按湖北省物價部門批準標的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聯系方式
招生聯系電話:027—50528956
傳真:027—87513916
網址:http://www.whgmxy.edu.cn
第十六條其它
第一款我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批次、錄取時間,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款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為準。。
第三款本章程由武漢工貿職業學院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款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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