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規定:關于定向、民族班和預科招生
2025-06-04 17:29:13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十二、關于定向、民族班和預科招生
(一)定向就業招生
1.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均須經教育部批準并正式下達。
2.定向就業招生生源范圍為全省,其檔案與該校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檔案同時投放。錄取標準為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不得低于該校在我省相應批次院校專業組(預科、民族班、定向就業招生除外)最低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
3.普通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學生工作按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民族預科及貧困地區民族專項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民函〔2020〕1號,以下簡稱教民函〔2020〕1號文)規定執行。西藏就業定向生的報考條件為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錄取標準不低于該校在我省相應批次院校專業組(預科、民族班、定向就業招生除外)最低調檔分數線以下40分;報考定向西藏就業招生計劃志愿的考生應親筆填寫《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考定向西藏就業志愿申請書》并由考生家長或監護人簽署意見。錄取后,師范類專業考生須與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及招生院校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其他專業考生須與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招生院校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在第一次填報志愿時填寫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考定向西藏就業志愿申請書》的考生才能填報定向西藏就業招生征集志愿。
4.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錄取時,投檔成績包含考生錄取照顧政策加分。
5.對按上述辦法投檔錄取后仍未完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采取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二)民族班招生
民族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教民函〔2020〕1號文規定執行。民族班招生對象為參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其錄取工作安排在有關招生學校本、專科相應批次內進行,其錄取標準不低于該校在我省相應批次院校專業組(預科、民族班、定向就業招生除外)最低調檔分數線以下40分。民族班錄取時,投檔成績包含考生錄取照顧政策加分。
民族班招生計劃屬于國家指令性非定向就業計劃,錄取考生本專科畢業后自主就業升學,鼓勵回生源所在地或民族地區工作。
(三)預科招生
1.少數民族預科
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外省屬院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教民函〔2020〕1號文規定執行,其招生對象為參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工作安排在有關招生學校相應錄取批次內進行,本科預科錄取標準不低于該校在我省相應批次院校專業組(預科、民族班、定向就業招生除外)最低調檔分數線以下80分。
省屬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只招收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考生須具有連續三年以上當地正式戶籍,即戶籍2022年8月31日以前已在當地),本科預科錄取標準不低于該校在我省普通類本科批次院校專業組(預科、民族班、定向就業招生除外)最低調檔分數線以下80分。
民族預科班招生計劃屬于國家指令性非定向就業計劃,錄取考生本專科畢業后自主就業升學,鼓勵回生源所在地或民族地區工作。
2.四川大學國防科研試驗基地預科班(原總裝備部邊遠基地本科預科)
根據教育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原戰略支援部隊政治工作部規定,四川大學國防科研試驗基地預科班招收我省符合有關報考條件的考生,其降分標準為可在我省特殊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降低90分。
3.“民族語言授課為主”預科
“民族語言授課為主”本科預科錄取標準不低于各有關高校在我省“民族語言授課為主”本科批次相應民族語言類別的最低調檔分數線以下80分;若有關高校未在“民族語言授課為主”本科批次招生,錄取標準則不低于“民族語言授課為主”本科批次相應民族語言類別控制分數線以下80分。
4.邊防軍人子女預科
邊防軍人子女預科招收經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教育部審定合格的邊防軍人子女考生。重慶大學、湖南大學邊防軍人子女預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應達到我省特殊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西華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邊防軍人子女預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應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60分。
5.預科投檔時,考生不享受任何錄取照顧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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