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醫藥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3 12:44:33本站原創
遼寧醫藥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
1.高校名稱(全稱):遼寧醫藥職業學院
2.辦學地點及校址:生物產品檢驗檢疫、美容美體藝術、醫學生物技術、醫學美容技術(中醫美容技術)、健康管理、醫學營養、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護理、護理(兒童保健)、助產、眼視光技術、護理(眼科護理)、視覺訓練與康復專業在沈陽校區辦學:沈陽校區地址為沈陽市蘇家屯區喬松路2號。
現代物流管理(醫藥物流)、口腔醫學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藥品經營與管理(醫藥營銷)、康復治療技術、中醫康復技術、康復工程技術、中藥材生產與加工、生物制藥技術、中藥制藥、藥物制劑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藥學、中藥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中醫養生保健、保健食品質量與管理、醫療器械經營與服務、護理(口腔護理)、康復治療技術(兒童康復治療技術)、中藥學(滿藥學)、口腔醫學技術(數字化方向)、言語聽覺康復技術專業在本溪校區辦學:本溪校區地址為本溪市溪湖區楓葉路207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4.辦學層次:高職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55.9萬平方米(約合838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7.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5.6平方米;生師比30:1;專任教師291人,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64.3%;高級職務教師占比24.4%;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5587.4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3539.2元;圖書44.7萬冊,生均圖書38.8冊。
住宿條件:2025級新生宿舍標準為6人間。宿舍分配方案:2025級新生入學采取學校統一分配的方式。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就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經學校集體研究確定各專業的培養規模和分省招生計劃。學院招生計劃不做預留。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各專業招生無外語語種限制。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專業開設日語課程,考生謹慎報考。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及限制比例:各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
4.我院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招生不提科目要求。
我院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學生學習期滿,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遼寧醫藥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五、收費情況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各招生專業收取學費標準在“三、專業設置”表中已具體列明,學生住宿費為1000元/年。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按照遼教發〔2006〕76號文件執行。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生資助政策如下: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學生10000元/生·年;省政府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學生10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學生6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學生,資助標準按照中央核定比例給予資助;孤兒大學生教育資助,按照規定給予孤兒大學生助學資助;服兵役學生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學生按照規定給予學生助學資助。
根據《遼寧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學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提前告知、本人申請、綜合認定等工作程序,將已通過認定的學生錄入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動態數據庫,并持續深入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等狀況,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展資助幫扶,解決學生困難。
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獲獎比例占在校生的40%,設三個等級。其中,一等獎學金比例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學年1500元;二等獎學金比例為在校生的7%,每生每學年1000元;三等獎學金比例為在校生的30%,每生每學年500元。
六、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院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遼寧省投檔比例為100%),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招生專業無體檢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錄取
我校2025年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及投檔原則。對實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無要求,物理、歷史類兼招。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錄取中執行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理工類按照數學、語文、英語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文史類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物理類按照數學、語文、英語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歷史類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6.聯系電話、網址
學校全稱:遼寧醫藥職業學院
電話:024-89800928
網址:http://www.lnvcm.edu.cn/
標簽:遼寧醫藥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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