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衛生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4 18:01:53本站原創
廊坊衛生職業學院
2025年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政策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二條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分管院領導和學生工作處、教務處、紀委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工作。
第三條學生工作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基本信息
一、學院全稱:廊坊衛生職業學院
二、學校代碼:4113014335
三、辦學層次:專科
四、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學院概況:
廊坊衛生職業學院始建于1961年,前身是天津市楊柳青衛生學校,1969年遷至廊坊,1989年更名為廊坊市衛生學校,2011年升格為專科院校,目前是全市唯一一所公辦醫藥衛生類高職院校。
學校占地393.68畝,建筑面積155900平方米,教職工381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學歷150人(含博士5人),副高級以上職稱155人(正高級31人,副高級124人)。面向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現有在校生7378人。
學校下設五系,開辦護理、助產、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藥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醫療美容技術、康復治療技術、中藥學、藥品經營與管理、放射治療技術、中醫康復技術、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等15個高職專業,囊括了食品藥品與糧食、醫藥衛生兩個專業大類,包括藥品與醫療器械類、臨床醫學類、護理類、藥學類、中醫藥類、醫學技術類、康復治療類7個專業類別,其中護理專業為國家級骨干專業。
六、招生計劃
2025年擬面向全國二十余省市投放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數為準。
七、招生專業
2025年招收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護理、助產、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藥學、中藥學、藥品經營與管理、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醫學美容技術、放射治療技術、康復治療技術、中醫康復技術等十五個專業。學制三年。
八、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到計劃未錄滿的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志愿填報方式以“專業(類)+院校”為單位。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總分(含加分)相同的條件下,依次比對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4、學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比例要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順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5、各專業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6、不限外語語種,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九、我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依據該《指導意見》結合學校招生專業要求,說明如下:
(1)、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2)、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二部分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有:藥品經營與管理、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助產、藥學、中醫學、中藥學、中醫康復技術、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放射治療技術、醫學美容技術、康復治療技術、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3)、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二部分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有:藥品經營與管理、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助產、藥學、中醫學、中藥學、中醫康復技術、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放射治療技術、醫學美容技術、康復治療技術、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十、學歷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廊坊衛生職業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學費5000元/年,住宿費500元/年。
十二、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316—6021111、6026636(傳真)
郵政編碼:065001
學院網址:https://www.lfwx.net
通訊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方大學城四光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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