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4 20:47:29本站原創
臨汾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2025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臨汾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校標識碼:4114013171
辦學形式:全日制
學院地址:
埝下校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城東埝下
建設北路校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建設北路113號
鼓樓校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鼓樓南大街18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三條臨汾職業技術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條臨汾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臨汾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處。
第五條臨汾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室等相關單位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院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綜合考慮地域、生源質量、各省(市、自治區)高考報名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在參考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按照“專業結構優化分配,招生規模相對穩定”的方法,制定學院分省招生計劃,并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七條學院堅持“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學生。
第八條考生體檢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結合我院專業培養要求,招生專業對考生體檢條件提出如下要求: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護理、助產、老年保健與管理、藥學、醫學檢驗技術;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專業外,還包括食品生物技術、動漫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工藝美術品設計。
第九條招生類型及錄取政策
1.“高本貫通”招生對象為山西省當年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統籌安排。錄取分數標準執行山西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高本貫通”錄取分數線,專業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按山西省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未被所報專業志愿錄取,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同一專業組未錄取滿額并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不能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2.“普通專科”面向全國27個省(市、自治區)招收參加當年高考的考生,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統籌安排,按照歷史類、物理類、藝術類進行分類,及時向社會公布選考科目要求。錄取分數標準執行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確定的專科錄取分數線;對于高考進檔考生,專業錄取均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
“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未被所報專業志愿錄取,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同一專業組未錄取滿額并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不能滿足專業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藝術類專業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在考生高考總成績、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分別達到山西省當年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藝術類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2.5)×50%(保留兩位小數),適用于我院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視覺傳達設計、工藝美術品設計專業。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山西省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3.對口升學錄取嚴格執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對口升學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規定。根據考生志愿,按照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及各專業所需的體檢要求,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三二分段”錄取嚴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三二分段招生錄取的各項規定,根據考生當年錄取專業志愿,按照考試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單獨招生錄取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2025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根據臨汾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章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并備案。
6.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7.對外語語種,我院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條學院執行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規定的照顧加分政策,原則上同意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降分政策。凡符合照顧加分考生,我院將按加分后的總成績排隊錄取,分數相同時按各省(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五章錄取通知書
第十一條學院執行由法人簽發錄取通知書的政策,學院法人:屈學書,職務:學院院長。
第六章學歷證書
第十二條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我院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我院畢業要求,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臨汾職業技術學院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學費和住宿費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2000年高等學校學生收費標準的通知》(晉教計財〔2000〕30號)和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公寓收費的通知》(晉價費字〔2002〕250號)文件的收費標準執行。
2025年臨汾職業技術學院收費標準
專業名稱
學費(元)
學制
專業代碼
備注
(生/年)
園藝技術
4000
三
410105
畜牧獸醫
4000
三
410303
寵物養護與馴導
4000
三
410309
機械設計與制造
4000
三
460101
機電一體化技術
4000
三
460301
智能機電技術
4000
三
460302
工業機器人技術
4000
三
460305
電氣自動化技術
4000
三
460306
無人機應用技術
4000
三
460609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4000
三
460701
新能源汽車技術
4000
三
460702
智能網聯汽車技術
4000
三
460704
食品生物技術
4000
三
470101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4000
三
500211
物聯網應用技術
4000
三
510102
計算機應用技術
4000
三
510201
大數據技術
4000
三
510205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4000
三
510209
護理
5200
三
520201
助產
5200
三
520202
藥學
4000
三
520301
醫學檢驗技術
5200
三
520501
醫學影像技術
5200
三
520502
康復治療技術
5200
三
520601
老年保健與管理
5200
三
520803
大數據與會計
4000
三
530302
電子商務
4000
三
530701
旅游管理
4000
三
540101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4000
三
540106
環境藝術設計
4000
三
550106
動漫設計
4000
三
550116
舞蹈表演
4000
三
550202
視覺傳達設計
4000
三
550102
音樂表演
4000
三
550201
工藝美術品設計
6000
三
550112
新增
第八章其它
第十四條被我院錄取的新生申請轉學或轉專業,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錄取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如期入學者,須按學院相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視其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報到后三個月內我院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凡在報名、考試、體檢等任何環節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我校實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保證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十七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5年度臨汾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我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或宣傳口徑與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十九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院咨詢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條國家招生政策調整時,以國家新的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臨汾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臨汾職業技術學院網址:https://www.lfvtc.cn
招生辦電話:0357-22500352250550(暑期用)
0357-30875003087001(工作日用)
郵編:041000
E-mail:lfzyjsxyzsc@163.com
學院公眾號:LFZYJSXY
通信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建設北路1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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