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5 23:18:15本站原創
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統一高考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辦學地點:河南省平頂山市黃河路81號
第七條辦學層次:專科教育
第八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九條頒發學歷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條學校簡介
學校是由國家教育部備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是全國文明單位、首批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國家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國家首批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職業學校建設單位。現有化工類、礦山安全類、智能工程類、機電類、汽車類、建筑類、計算機類、醫學類、航空運輸類、經濟管理類、藝術類、餐旅類等十二個專業群,開設專業及方向57個。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由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紀委書記、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處作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落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決議,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全過程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條件及計劃
第十四條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五條招生計劃:學校根據人才市場需求、自身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展等因素變化,編制年度招生計劃,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招生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專業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信息網站和“平職學院智慧校園”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錄取原則: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嚴格執行“30個不得”招生禁令和“10個嚴禁”招生規定,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實施陽光招生,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生源省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相關錄取政策。對進檔考生采取“專業清”錄取模式,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2.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滿額時,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予以退檔。
3.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4.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學校錄取規則投檔。
第十八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學校開設藝術類專業分別為:音樂表演、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其中,音樂表演專業招生對象為聲樂類和器樂類考生,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等3個專業招生對象為美術類考生。
2.對于高考文化總成績和專業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省定規則計算投檔排序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先按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再按照普通類同分排序辦法確定排名先后順序由高到低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3.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男女生比例:學校開設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但煤礦智能開采技術、通風技術與安全管理專業因實習就業工作條件所限,女生謹慎報考。
第二十條外語要求:各專業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語語種。學校各專業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六章招生監督
第二十二條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紀委、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監督;自覺接受省教育廳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學校招生監督電話:15713756557。
第七章收費標準及獎助政策及待遇
第二十三條嚴格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公辦高校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方式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889號)文件精神,經上級批準、備案,學校2025年各專業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為:
1.學費標準
文科類3700元/生?年,理工類4200元/生?年,醫學類4800元/生?年,藝術類6000元/生?年,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2000元/生?年,軟件學院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兩年制)8000元/生?年。學校按照國家級高職優質校可上浮比例和上浮專業規定范圍內,設定部分專業學費標準如下:大數據與會計4200元/生?年,營養配餐4200元/生?年,高速鐵路客運服務4200元/生?年,機電一體化技術4800元/生?年,電氣自動化技術4800元/生?年,計算機應用技術4800元/生?年,新能源汽車技術4800元/生?年,建筑工程技術4800元/生?年,工程造價4800元/生?年,護理5500元/生?年。
2.住宿費標準為:900元/生?年(6人間)。
第二十四條“獎、助、貸、勤”政策
學校高度重視學生資助工作,建有國家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綠色通道”、困難補助等多層次、一體化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資助率達40%以上,全面推進精準資助和資助育人,確保每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安心學習、成長成才。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分別給予10000元/生?年,6000元/生?年的標準獎勵;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44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000元/生?年;國家助學貸款最高20000元/生?年;學校學期獎學金200-600元/生?學期,學年獎學金2000元/生?年;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等崗位補助240元/生?月。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復學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3700元/生?年;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五條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新生個人紙質檔案須轉入學校。
2.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工作,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社會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七條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平頂山市黃河路81號平頂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處
郵政編碼:467001
咨詢電話:0375-2066462/2066705/2066706
傳真:0375-2066462
郵箱:Pzxyzsbgs@163.com
學校網址:https://www.pzxy.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s://zs.pzxy.edu.cn/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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