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2025-07-06 12:16:24本站原創
鄭州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鄭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25)154號],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鄭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第九條學校簡介:學校是鄭州市人民政府主辦、面向全國招生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河南省省會鄭州市。校內環境宜人,四季常青,校園綠化面積達63%,是莘莘學子讀書求學的理想殿堂。學校設有智能制造學院、自動化與物聯網學院、生命健康學院、財經與金融學院等15個二級學院。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領導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下設招生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普通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2025年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核準的招生計劃執行招生,同時面向全國部分省份招收學生。
第十四條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各專業相關報考具體要求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六條在高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提檔。
第十七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原則上按“專業清”確定專業。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2.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若服從調劑,將調劑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調劑,將按規定作退檔處理。
3.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八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藝術類專業共兩類,分別是音樂類和美術類,都僅在河南招生,按河南省的投檔規則執行。
1.音樂類(音樂表演專業)
按照河南省高招錄取關于音樂類的投檔規則,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相同者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美術類(環境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玉器設計與工藝、廣告藝術設計)
按照河南省高招錄取關于美術類的投檔規則,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總分相同者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各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條各專業教學使用外語語種為英語,錄取時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一條學校錄取的體檢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考試院加分政策。
第六章入學和待遇
第二十三條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參加當年全國統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請填報高考志愿報考我校。
第二十四條錄取結果將按教育部及各省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全面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收費標準:按照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核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學費:理科類專業4200元/年/生;文科類專業3700元/年/生;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生;中外合作辦學(與俄羅斯葉列茨基國立大學合作辦學)學費標準12600元/年/生。住宿費標準:8人間,400元/年/生;6人間,700元/年/生。
第二十七條學校獎、助、貸設置: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10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另學校還設有優秀大學生、綜合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課余時間也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服兵役國家教育專項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復學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最高為20000元/年/生;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最高為20000元/年/生,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專科國家助學金3700元/年/生。
第二十八條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鄭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學校在全國各省都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許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介入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三十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解釋權歸鄭州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上路81號
郵編:450121
咨詢電話:(0371)852200318522003764961768
監督電話:0371-65001768
學校官網:http://www.zzyedu.cn
E-mail:zsjyfwzx@z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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