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探索多元化的創新人才選拔機制,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文件精神和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2012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并與北京大學等高校共同舉辦“綜合性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聯合考試”(下稱“聯考”)。現將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招生范圍及對象 / 報名辦法與考試安排 / 監督機制及聯系方式
一、招生范圍及對象
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具有2012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中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其中天津市、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海南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限理科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
2.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生物、化學、信息學)省級賽區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的學生。
3. 有超常的創新和實踐能力,高中階段所取得的創新和實踐成果經我校專家認可的學生。
4. 具有文學創作天賦或特長,高中階段在省級公開發行的相關刊物上發表作品、論文或有專著出版且平時成績優秀的文科學生。
5. 高中學習階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獲省級榮譽稱號的學生。
6. 省級重點中學推薦的綜合素質高、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
二、組織形式
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等省(下稱“校考四省”)學生參加我校組織的考試,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在線報名系統(http://zsb.hust.edu.cn)報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參加聯考,在聯考報名系統(http://www.ccuut.edu.cn)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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