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科技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7-04 16:16:12本站原創
防災科技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貫徹落實教育部“陽光工程”工作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防災科技學院,英文名稱:InstituteofDisasterPrevention
第三條上級主管部門:中國地震局
第四條辦學性質:國家公辦部委直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防災科技學院是全國僅有的以防災減災救災高等教育為主,涵蓋理學、工學、管理學、文學和經濟學等五個學科門類,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地處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處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本科生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學校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在學校紀檢室的監督下開展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規定,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招生專業、人數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公布的為準。預留計劃的使用依照集體研究、公平公正、質量優先的原則,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性。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十條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一條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平行志愿投檔的考生,在德體條件合格、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考學生高中素質檔案內容酌情調劑到該批次尚未錄取滿額的專業,對服從專業調劑且其他條件符合學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檔;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對進檔考生不設志愿級差,按學校志愿優先的方式錄取。對于進檔考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其他志愿依此類推,即第一志愿錄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或計劃所在省份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條執行各省(區、市)設定的投檔規則,依據投檔成績對于進檔考生分專業時,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報考志愿、分數、專業相同時,如省內有錄取規則,按省內錄取規則確定專業,如省內沒有錄取規則,按相關科目排序擇優確定專業:文史類、歷史組以及3+3模式選科為不限的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理工類、物理組以及3+3模式選科含物理的專業以及地理科學專業,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英語專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進檔考生,在錄取期間,如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退檔。進檔考生,在錄取期間,如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退檔。學校在錄取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加分不得超過20分。在安排專業時亦承認該政策性加分。
第十四條所有專業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地球物理學、資源勘查工程、地質學、地下水科學與工程、勘查技術與工程等專業因工作環境要求,建議女生慎重填報。
第十五條我校部分專業按專業類招生,其中計算機類包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專業。
第十六條學校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考生慎重填報,英語專業僅招英語考生。
第十七條面向脫貧地區招生專項計劃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計劃在教育部和自治區相關部門的領導下進行。
第十八條在高考錄取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參考考生高中素質檔案內容進行錄取,如果考生存在嚴重不良表現記錄的,學校有權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考生身體健康標準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三部委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一)符合《體檢標準》第一部分:“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下列條款任何一條的,即為體檢結論不合格的,學校所有專業均不予錄取。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相應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地質學、資源勘查工程各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廣告學、地理科學、應用氣象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人工智能各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金融學、投資學、工程管理、應急管理、會計學、工商管理各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的考生不能錄取到計算機類專業。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讀下列相關專業,請考生慎重報考。
1.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以及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請慎重報考測繪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應用氣象學、地質工程、勘察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
2.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請慎重報考土木工程、地質工程、城市地下空間工程、測繪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應用氣象學、地理科學、勘察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應急技術與管理、智慧應急、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地質學、通信工程、人工智能等專業。
3.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請慎重報考英語、土木工程等專業。
(四)考生進校后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復檢。
第四章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條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如遇網絡傳輸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遺留問題,學校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協商解決,錄取結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公布。
第二十一條學校按照河北省物價部門統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執行文號:冀價行費〔2018〕93號),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住宿費500或800元/年(執行文號:冀價行費〔2000〕18號)。如遇物價管理部門調整收費標準,學校將按照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取得規定的學分,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證書。
第二十三條學校建立了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特困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學生資助保障體系。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建議其入校前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證明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校后通過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向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四條招生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學院街465號郵編:065201
電子郵件:fzzsb@cidp.edu.cn咨詢電話:010-61596244監督電話:010-61596049
學校網址:http://www.cidp.edu.cn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學校招生辦公室不預測錄取分數線,招生宣傳與咨詢人員的意見僅供參考,任何關于能否錄取的預測都不屬于正式承諾。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凡與本章程不同之處,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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