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醫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7-04 18:59:10本站原創
長治醫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貫徹落實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長治醫學院,英文譯名:CHANGZHIMEDICALCOLLEGE。
學校標識碼:4114010117;
學校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地址:山西省長治市潞州區解放東街161號;
郵政編碼:046000;
招生咨詢電話:0355-3012393、0355-3151476;
傳真:0355-3151689;
長治醫學院招生網址:http://zsjy.czmc.edu.cn/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錄取原則,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并培養其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招生就業指導部、教務部、學工部、財務部、后勤部、第一臨床學院、第二臨床學院等有關院系和部門負責人以及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訂學校的招生計劃及確定學校的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招生工作領導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指導部),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第五條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和科學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養的預測工作;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社會需求和生源質量等,制訂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學科特點、專業內涵、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建設和發展情況;實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錄取工作。
第六條長治醫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招生辦根據本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擬定本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審核,報山西省教育廳核準。
第八條學校招生辦公室將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gaokao.chsi.com.cn“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同時抄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招生紀律
第九條學校選派能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法規的教師和干部參加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條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招生錄取和宣傳工作人員須簽署《嚴格遵守招生紀律承諾書》。
第十一條招生錄取工作人員應自覺履行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遵守“三十個不得”,做到招生工作“十公開”,嚴守高校招生“十項禁令”和招生工作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確定的高考政策加分。
第十三條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的我校專業選科要求匹配。投檔錄取時,對實行“專業+院校”填報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按其有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對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填報模式的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在專業組內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分配專業;同一專業組內的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生源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進檔考生未能被所報專業志愿錄取,如果服從專業組內調劑,則調劑到同一專業組內尚有缺額且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組內調劑,則予以退檔。
第十四條對未實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文史類和理工類進檔考生,學校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安排專業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按生源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未錄取滿額的其他專業;不服從(或未填寫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六條體檢標準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我校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生物醫學工程專業、應用心理學專業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第十七條學校根據分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數和生源情況,與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協商確定調檔比例。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八條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分數線。山西省進檔考生按照投檔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除山西省以外的其余省份進檔考生,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只招收農村生源,實行單報志愿、單設批次、單獨錄取。錄取原則為:同批次進檔考生中生源地優先、高分數優先。錄取時,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生源所在地區(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區(市)考生仍不能滿足,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圍內進行調劑。預錄取考生必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后方可被正式錄取。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畢業后在定向單位就業。如免費醫學定向招生錄取政策有所調整,錄取時以國家、山西省有關錄取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專升本”計劃僅安排在山西省。錄取辦法是:依據各專業報考考生的成績、志愿,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投檔,學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根據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學校不接受新生入學前、入學報到中調整專業的申請。入學后專業調整,依據《長治醫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發給畢業證書;本科生符合《長治醫學院學士學位評定工作實施細則》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收費、困難資助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四條學費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關于調整公辦高校本科藝術學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24〕152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五條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報到前可持有關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有綜合資助平臺,提供獎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經濟資助,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并提出申請的學生能獲得不同方式的資助,以助其完成學業。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機構或中介進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僅在校本部招生辦通過遠程網上錄取進行,派出人員僅進行招生宣傳、招生政策咨詢等工作。
第二十八條學校招生錄取通知書簽發人為長治醫學院校長:王旭。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長治醫學院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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