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5 16:54:26本站原創
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由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南京郵電大學于1999年創辦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
一、學校名稱: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
二、辦學地點:江蘇省揚州市潤揚南路33號
三、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五、辦學層次:本科
六、學習年限:四年
七、收費項目及標準: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關于優化民辦高校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23〕677號)文件精神,各專業學費收取標準如下表所示。我院實行學分制收費,下表為各專業預收標準。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文件精神,住宿費收取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或1500元。
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2025級各專業新生學費標準
單位:元/生學年
序號
二級學院
專業名稱
學費標準
備注
1
通信工程學院
信息工程
22000
省級一流專業
2
通信工程
22000
省級一流專業
3
計算機工程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20000
4
軟件工程
20000
5
數字媒體技術
20000
6
物聯網工程
22000
省級一流專業
7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20000
8
信息安全
20000
9
電子工程學院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20000
10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20000
11
電子科學與技術
20000
12
電氣工程學院
自動化
20000
13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22000
省級一流專業
14
人工智能
20000
15
商學院
財務管理
18000
16
金融工程
19800
省級一流專業
17
廣告學
18000
18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18000
八、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執行。
九、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十、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十一、入學復查:學院錄取的考生,應按學院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進行體格復查和錄取資格審查,發現問題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頒發證書類別和辦法:本科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承認的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三、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專業錄取時,對男女生比例、單科成績、外語語種不作限制。學生進校后,通識外語必修課程可根據高考語種選擇英語或日語,其他語種的考生請慎重填報。
3.依照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文件的規定,學校認可對優秀生、特長生及其它照顧政策給予的加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
4.實行網上錄取。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調劑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5.對于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需符合所填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當年公布執行的為準。
6.進檔考生以投檔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照專業志愿錄取。按“專業(類)”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實際投檔到各專業(類)的考生數直接予以錄取。按“院校”或者“院校專業組”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規則,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考生專業調劑范圍僅限在其所進檔的“院校”或者“院校專業組”內。調劑錄取安排在最后處理,即優先安排可以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
錄取時考生同分排序規則如下:
(1)高考綜合改革實行“3+1+2”模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考生,當投檔分相同時,按所在省級招辦提供的“同分排位”排序。未提供“同分排位”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
(2)高考綜合改革實行“3+3”模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所在省級招辦提供的“同分排位”排序。未提供“同分排位”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
(3)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普通類考生,若投檔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三門成績仍相同,則按數學科目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則全部錄取到該專業。
7.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院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8.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渠道和我院網站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9.在錄取過程中,對有關問題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均由我院負責。
十四、學院建有完備的獎助體系,包含國家獎助學金、學院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補、綠色通道等,對優秀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全方位、多元化的精準獎勵與幫扶,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失學。
十五、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南京郵電大學通達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十六、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招生網面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機構或個人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十七、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僅適用于我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如有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悖之處,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如國家、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政策進行調整,我院亦做相應調整。
十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4-89716166、89716199
監督電話:0514-89716067
咨詢QQ:800176540
咨詢地址:揚州市潤揚南路33號,郵編:225127
電子郵箱:td@njupt.edu.cn
網址:www.nytd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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