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陶瓷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5 21:21:58本站原創
江西陶瓷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江西陶瓷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江西省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是江西省第一輪和第二輪高水平高職院校,江西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學校。學院創辦于1958年,坐落于國家文明城市、舉世聞名的瓷都景德鎮市,以陶瓷工程和工藝美術為特色,集文、藝、理、工于一體。現設有材料與智能制造學院、陶瓷藝術學院、創意設計學院、數字媒體技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低空經濟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和基礎部共八個教學學院(部)。大專(高職)專業40個。2025年學院面向全國招生,歡迎報考。
一、招生計劃: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表
二、辦學層次:專科
三、學院全稱:江西陶瓷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
四、院校標識碼:4136012930
五、校址:江西省景德鎮市浮梁工美大道666號(郵編:333000)
六、招生對象:江西省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及“三校生”,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
七、招生專業:詳見學校官網https://zs.jacti.edu.cn/
八、學制:三年
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十、錄取規則
1.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按照“集體議事、集體決策”的規則和程序研究決定招生過程中的有關事項。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學校負責,接受各省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的要求執行。
2.符合加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之規定執行。
3.對考生健康要求,有色盲、色弱的考生建議謹慎報考美術與設計類專業,以免影響專業學習和就業。
4.所有專業外語語種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5.對考生思想品德要求,不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思想品德規定的不予錄取。
6.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考生進檔后,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如出現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該省同分排位依次錄取。對于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校按照投檔成績高低依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7.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美術類專業成績認可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相應批次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原則進行錄取。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如出現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該省同分排位依次錄取。對于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校按照投檔成績高低依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大專(高職),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達到思想品德考核要求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陶瓷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編號、網上注冊。
十二、入學與注冊
1.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三、資助政策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校內助學金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學年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學年6000元;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學年2600-4800元;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國家助學貸款最高額度為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0元;向家庭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若干;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具體辦理程序嚴格按照江西省有關規定辦理。
十四、學費標準
學院學費收取按照江西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現執行標準為:大專(高職)學費:5000元/年;住宿費標準:1000元/年(四人間),800元/年(六人間)。備注:學費標準如有調整,按省政府批復后的標準執行。
十五、聯系方式
招生就業處聯系電話:0798-8441370、8416651
學院網址:https://www.jacti.edu.cn/
招生章程網址:https://zs.jacti.edu.cn/
電子信箱:894004592@qq.com
十六、其他
1、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觸之處,以上級政策文件為準。
2、本章程由江西陶瓷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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