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招生章程
2025-07-05 23:19:09本站原創
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與辦學概況
第一條根據國家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陽光工程”要求,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現設東、西兩個校區,大一新生就讀于西校區。地址:東校區:鄭州市新鄭市學院路16號;西校區:鄭州市新鄭市新村鎮107國道路東;郵編:451100。
第三條學校設有工學部、商管學部、醫學部、信息學部、藝體學部、國際學部、基礎教學部、馬克思主義學院,下設16個學院,設置本專科專業88個(不含專業方向),其中本科專業48個,高職高專專業40個,初步形成了以工學為主,工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藝術學、教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實施,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學校設立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本校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并組織和落實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章招生對象與招生計劃
第六條招生對象為已參加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七條我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公布為準。
第八條2025年學校面向全國28個省(市、區)組織全日制統招本科層次和全日制統招專科層次專業的招生錄取工作,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九條學校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條預留計劃使用原則: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安排本科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模擬投檔之后,學校可根據生源情況追加計劃投檔。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報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條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20%;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視各省生源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或者實行平行投檔的情況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對填報我校志愿且投檔到我校的考生進行擇優錄取,當考生的投檔分相同情況下,我校在錄取時按數學成績排序錄取(如數學成績相同,再看語文成績;語文成績相同,再看外語成績。如果此排序與高考改革省份排序規則有沖突,按生源省份規則執行)。安排專業時,對專業志愿采用分數優先的辦法確定考生錄取專業。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當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第十五條針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照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線后,按照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考生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體育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線后,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優先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文化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我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錄取結果可在各省(市、區)教育考試院的網站上進行查詢。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九條以下為2025年我校各專業收費標準。
本科:文管類:15000元/年/生,理工類:16000元/年/生,醫學類17000元/年/生,藝術類:18000元/年/生。
專科:文管類:14500元/年/生,理工類:15000元/年/生(注: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13000元/年/生),醫學類:15000元/年/生,藝術類:15000元/年/生。
住宿費統一為1500元/年/生。
第二十條獎學金、助學金:
(一)國家獎學金獲得者每生每年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每生每年6000元。
(二)學校獎學金:
學校設立在校生學業獎學金,獎勵等級分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獎勵標準分別是特等獎學金3000元;一等獎學金1500元;二等獎學金1200元;三等獎學金800元。
(三)助學金: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生均每年3700元/生。
(四)服兵役國家教育專項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復學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最高為20000元/生/年;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最高為20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條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第二十二條勤工助學:學校專門設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部門,在校期間,學生可以在集團公司下屬企業或校內通過勤工助學獲得一定的報酬。
第二十三條凡具有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頒發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不符合標準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適用于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全日制統招本、專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招生咨詢部門: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371-85011888,紀委監督電話:0371-85015000。學校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b.zzuit.edu.cn/,學校網址:https://www.zzu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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