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6 12:19:52本站原創
永城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永城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永城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為廣大考生提供準確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永城職業學院。學校地址:河南省永城市東城區學府路002號。
第五條辦學層次:專科。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六條:基本情況
永城職業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坐落于素有“漢興之地、能源之都、面粉之鄉、生態之城”美譽的永城市。學院設有機電工程系、文化藝術系、經濟貿易系、電子信息工程系等10個系部,開設有48個專業(方向),涵蓋電子與信息大類、裝備制造大類、交通運輸大類、土木建筑大類、財經商貿大類、旅游大類、資源環境與安全大類、食品藥品與糧食大類、文化藝術大類、教育與體育大類等10個專業大類,24個專業類。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成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條永城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院紀委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招生主管部門、陽光高考平臺、學校招生簡章、學校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專業計劃的分配按照教育廳及省教育考試院的文件、政策及要求科學、合理編報招生計劃。不設預留計劃。
第十一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中,學校按照各省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二條招生對象為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同等學力考生及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等學校畢業考生,其他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相關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不限專業語種。我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四條對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文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報考各專業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錄取規則: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執行教育部規定的“招辦錄取,學校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執行生源省市招生錄取政策,學校不限選考科目要求,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方式。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根據專業計劃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進行排序錄取;進檔考生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錄取條件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同一專業組尚有缺額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本校藝術類專業僅在河南省內招生,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河南省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在藝術高職(專科)批設定的統一投檔規則執行;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專業省級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底依次錄取。
本校音樂表演和表演藝術專業招生對象為音樂表演器樂和聲樂類考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招生對象為美術類考生。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及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八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網、學院招生就業處對外查詢公布錄取結果。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條嚴格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為:文科專業3700元/年·生,理科專業4200元/年·生,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生。
第二十條住宿費標準:400元/年·生。
第二十一條學費資助、獎助學金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一)服義務兵役國家教育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
(二)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三)國家獎學金: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
(四)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五)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在校生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六)學校獎學金:根據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和學習成績評定,分為一、二、三等,獎勵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2000元、1200元和800元。
(七)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資助標準是每月380元。
(八)學費減免:凡家庭經濟非常困難、無力支付學費的在籍全日制學生,均可申請減免學費。學費減免共分為兩個等級:一等減免金額為本學年學費的100%,二等減免金額為本學年學費的50%。學費減免的等級根據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等情況確定。
(九)特殊困難補助:特殊困難補助主要用于幫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發性及臨時性的經濟困難。其中:“溫暖過冬”御寒補助等專項困難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次300元;突發性及臨時性的經濟困難補助標準每人每次500元或1000元,特別困難者可由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其資助金額。
第二十二條學生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永城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三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永城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永城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聯系方式
電話:0370-517199951719005172822
學校網址:www.ycvc.edu.cn
郵箱:yczyxy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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